起訴書指出,55歲的楊男,涉嫌自民國101年9月7日至104年4月17日間,共6個上班日,以「處理公務」、「彙整資料」、「案件期前準備」等不實理由申請加班,實際上卻是前往醫院復健。南投縣水里鄉借錢管道

楊男在偵訊時坦承有申報並領到加班費,但高雄市鳥松區二胎 否認有犯意,辯稱「臨時病痛使然」,且他在101年1月到104年4月間共加班417小時,自動加班218小時,實際上加班時間更多。屏東縣萬巒鄉身分證借錢

檢方調閱楊男健保卡就醫紀錄明細後,確認楊男在加班期間前往醫院就診,且事後也未抽回加班單,或補足加班時數,導致主計室誤認楊男加班11小時,核發加班費4466元。

(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1日電)任職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調查官的楊姓男子,涉嫌謊報加班11小時,領取加班費新台幣4466元,人卻到醫院復健。檢方偵查後,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楊男。

不過,檢方認為楊男的辯稱不足採信,依貪污治罪條例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」起訴楊男,另審酌楊男所得財物在5萬元以下,因一時新北市瑞芳區小額借貸 思慮不周而觸犯法律,情節並非重大,依法建請減輕刑責。10511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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